一、護足鞋業(yè)有限公司http://m.maiganguan.com為大家介紹安全鞋主形式與系列形式之檢驗項目如下:
1、職業(yè)衛(wèi)生用長統(tǒng)安全鞋:
⑴形式:全項試驗
⑵系列形式(重點項目試驗):不滲透試驗;如具鋼頭者,另加做鋼頭壓扁試驗、鋼頭耐蝕試驗。
2、皮革制安全鞋、發(fā)泡聚胺酯鞋底安全鞋、塑膠安全鞋、腳背安全鞋:
⑴形式:全項試驗;另成品耐踏穿試驗及后跟部之壓迫能吸收試驗依鞋款之附加性能施作。
⑵系列形式(重點項目試驗):成品耐壓扁試驗、成品耐沖擊試驗:腳背安全鞋需加做腳背保護用具之沖擊試驗及后跟部之壓迫能吸收試驗依鞋款之附加性能施作。
3、靜電安全鞋與靜電工作鞋:
⑴形式:全項試驗:另成品耐踏穿試驗及后跟部之壓迫能吸收試驗依鞋款之附加性能施作。
⑵系列形式:(重點項目試驗):防止帶電性能試驗:靜電安全鞋需加做成品耐壓扁試驗、成品耐沖擊試驗:另成品耐踏穿實驗及后跟部之壓迫能吸收試驗依鞋款之附加性能施作。
二、安全鞋試驗報告之登陸范圍改變,需至原檢驗機關或實驗室申請試驗報告變更,并依第三點形式及系列形式認定原則,若屬增列主形式或系列形式者,其檢驗項目應依第六點規(guī)定。
塑膠制職業(yè)衛(wèi)生用防護手套、腳背安全鞋及強化玻璃透視鏡之防護眼鏡辦理符合性聲明試驗報告作業(yè)規(guī)定。
1、為辦理應實施檢驗塑膠制職業(yè)衛(wèi)生用防護手套、腳背安全鞋及強化玻璃透視鏡之防護眼鏡辦理符合性聲明技術文件之試驗報告作業(yè),特訂定本規(guī)定。
2、試驗報告之形式及系列認定如下:
腳背安全鞋
1、形式:依V式、G式、C式、I式、固定式、裝卸式等制法來分類。相同制法,以重作業(yè)用鞋款(H)為主要形式,若無重作業(yè)用鞋款(H),則以普通形式用鞋款(S)為主要形式:若無重作業(yè)則用鞋款(H)及普通作業(yè)用鞋款(S),則以輕作業(yè)用鞋款(L)為主要形式。
2、系列形式:相同制法,除主要形式外,其余列為系列形式。
3、申請人應檢具符合性聲明試驗報告形式分類表及樣品向標準檢驗局或其認可之指定試驗室提出試驗申請。
4、試驗原則:主要形式每一形式抽一型號商品全項檢驗。塑膠制職業(yè)衛(wèi)生用防護手套、腳背安全鞋系列形式每一形式抽一型號商品就重點項目檢驗:強化玻璃透視鏡之防護眼鏡系列形式每一形式抽一型號商品全項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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